武汉市卫生局近日宣布,今年4月武汉将正式实施大病保险,这也意味着,凡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城乡居民,不用额外交钱,就将享受到基本医保报销之外的再次报销。
据了解,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患者。他们在患病发生大额费用后,可先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剩余需患者自行支付的部分,超过了8000元以上的,就由大病保险进行再报销。报销比例从50%至70%不等,超出部分越多,报销比例越高,且不受病种限制。
武汉市卫生局医改办副主任柯贤军:自付费用在5万元以内的,我们就报销50%,5到10万元,我们报销60%,10万元以上的,报销70%。63岁的吴会川患有食管恶性肿瘤,做手术加6个疗程的化疗,总共需花费六七万元,新农合报销50%后,他还要自付3万多块钱。而实施大病保险后,吴会川自付的3万多块钱,还可以再报销50%,比过去少支付1.5万元。
住院患者吴会川:“现在的政策,如果还能再报一次(医疗费),对我来说,是很大的帮助。”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报销时间可以上溯至今年1月。这意味着,患者今年元旦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申请报销。大病医保的筹资标准不低于每年25元/人,全部由财政负担,不用参保人额外花钱。
武汉市卫生局医改办副主任柯贤军:我们初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进入这个大病范畴的患者占整个参保人员的5%左右,所以真正享受这个大病保险的,或者是大额支出的患者。只占到整个患者的5%左右,我们的保障对象就是这5%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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