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行业研究会20日在上海发布的《2016我国互联网保险领域行业分析报告》表明,“十二五”阶段,在我国互联网保险展现迅速发展潜力,互联网保险费用经营规模提高约69倍,占保险行业总保险费用的比例由0.2%飙升至9.2%。
汇报表明,2015年在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33.96亿人民币,同比增加160%。在其中,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初次超出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各自为1465.60亿人民币和768.36亿人民币。
互联网保险行业集中度高。截止2015年底,在我国现有110家保险公司运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流程,2015年互联网保费收入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互联网保费收入累计1725.47亿人民币,占当初全国各地互联网保费收入的77.25%。
从营销渠道看来,2015年33%的互联网保费收入根据保险公司直营服务平台完成,67%由第三方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完成。
我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席朱进元在大会上说,近些年互联网保险经营规模大幅度扩大,产品构造日渐多元化,营销渠道刻骨铭心转型,对全部保险行业市场拓展充分发挥着愈来愈关键的功效。但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趋势的身后也蕴含着一系列难题。
朱进元觉得,当今互联网与保险行业中间的跨界营销结合关键浮在表面,大部分是将线下推广商品搬到线上营销的简易“运送”,并未真实深层次到运营模式方面。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趋势吸引住了各界资产争相合理布局,但有关领域标准尚不完善,非常容易造成风险性交叉式感染、无资质证书非法经营罪和运营个人行为不标准等安全隐患,必须高宽比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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