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现行政策,推动学生就业艰难工作人员根据灵活就业等方式完成学生就业,依照《就业促进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并融合我区具体,通辽市社保局协同财政局下发了《有关调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告》(通人社办发〔2016〕264号),将我区灵活就业的学生就业艰难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原标准1/3提升到1/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实际补贴內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补贴额度为上本年度我区在岗职工平均收入60%(数量)20%(交费占比)1/2(补贴指数);二是医保补贴额度为(上本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收入4.5%(数量) 超大金额医保)1/2(补贴指数)。依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官网协同下发的《有关贯彻落实公司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综合相关难题的通告》(里人社发〔2016〕六号)要求,我区2016、2017年社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缴费基数各自按上本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收入的50%、55%实行,2018年起实行我区统一的60%缴费基数标准。
本次提升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造福我区近1.4万名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工作人员,平均享有补贴3100元/年,比原标准平均提升一千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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