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法院(2016)崇法建字第二号司法提议获得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回应。
最近,崇川法院审理几起涉及到保险合同的民事经济纠纷案子,均因被保险人对保险单上签字的真实有效提出质疑,从而运行评定程序流程。这类案子关键反映为一部分保险营销市场销售全过程中,保险从业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签定保险单,存有“代签字”状况,进而给车险公司产生多余的风险性安全隐患。因此,崇川法院评定科向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传出司法建议,提议:一是车险公司进一步提高对保险行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和管控幅度;二是健全购买保险程序流程,增加对投保单的审批;三是创建法院与保险行业管控组织的联络体制。
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接到司法建议后重视,机构保险公司法律法规复合型人才专题研讨崇川法院体现的难题,并将解决方案立即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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