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问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在访问后台管理的信息留言板留言时,见到许多盆友都是会对一些商业保险专有名词的内涵有疑问,在其中也不缺一些普遍的商业保险专有名词。在保险合同里,了解商业保险专有名词也是主要且重要的前提条件。今日商业保险便对于提出问题率较高另外在商业保险文章内容中常会发生的一些专有名词,为大伙儿归纳表述!
主险
也称基本险,指的是可独立购买保险的保险理财产品。
附加险
不能独立购买保险而务必额外于主险或基本险,用于填补主险的商业保险范畴的保险理财产品。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依照保险合同承担付款保险费用责任的人。
保险单持有者
具有保险合同使用权的本人或是企业。
保险人
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担负赔付或是计付保险金义务的车险公司。
被保险人
其资产或是人身负保险合同确保,具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能够为被保险人。
额外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受保险合同确保的,处在依附影响力的被保险人。
收益人
人身安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是投保人特定的具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商业保险标底
做为商业保险目标的资产以及相关权益或是人的平均寿命和人体。
责任免除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不担负或是限定担负的义务范畴。
告之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将与商业保险标底或被保险人相关的关键客观事实以口头上或书面形式的方式向保险人做阐述的个人行为。
免赔期
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时间范围,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日数在该时间范围内,则有关的花费开支或收益损害由被保险人自身担负;若住院治疗日数超过该时间范围,则车险公司担负超过该时间范围一部分的花费开支或收益损害。
人身安全保险合同
以人的平均寿命和人体为商业保险标底的保险合同。
计付性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被告方约定在保险事故产生后或约定限期届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书约定的保险金额计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现金价值
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单累积的具体使用价值。
保险合同中断
因为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缓冲期内未全额交纳续签保险费用,导致的保险合同法律效力的缺失。
保险合同复效
保险合同中断后一定時间内,由投保人申请办理,经车险公司愿意,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用及贷款利息后,保险合同法律效力的修复。
等待期/观察期
在本人健康险或残废商业保险中,从保险单起效日逐渐,到保险人具备保险金计付义务之日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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