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金融业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处理体制、推动保险行业不断身心健康发展趋势,近日,中国保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同发布通知,决策在全国各地一部分地区进行创建保险纠纷起诉与调解连接体制试点工作中。《通知》明确,在31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区进行保险纠纷起诉与调解连接工作中试点,在其中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重庆市、深圳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和厦门市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管辖区列入试点地区,别的21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区选择1~两个大城市做为试点地区。 《通知》确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的方法。试点地区法院选用立案侦查前委任调解、立案侦查后授权委托调解等方法,正确引导被告方根据保险纠纷起诉与调解连接体制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处理纠纷案件。另外,建立了保险纠纷调解协议书法律效力的司法确认程序流程。保险纠纷被告方经调解机构、调解员主持人调解达到的调解协议书,具备民事诉讼合同书特性,被告方可申请办理有地域管辖的老百姓法院确定其法律效力。经老百姓法院确定合理的调解协议书,具备申请强制执行力。 《通知》还对试点地区保险监管组织、保险业研究会、老百姓法院明确提出了实际工作标准。另外规定,试点地区法院与保险监管组织、保险业研究会应提升协作沟通交流,创建沟通交流联络和资源共享体制,立即商议科学研究重大问题。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