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局起草了《佛山市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称,在全市范围内开办香蕉、木瓜、荔枝、龙眼保险,保费由市区财政补贴80%,水果种植户自负20%。 征求意见稿指出,2016年~2017年,佛山将开展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凡全市范围内种植的香蕉、木瓜、荔枝、龙眼的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农场等,下同),可以自愿申请参保。 征求意见稿明确,该保险以一年(自然年度)为一个投保周期,参保的水果种植户(企业、合作社等)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果树断茎、死亡或损失产量,且损失率达到20%及以上,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率达到80%及以上的可推定为全损。由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的水果种植户(企业、合作社等)只需负担20%的保费,市、区财政将负担80%。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费补贴资金以各区承担为主,市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对禅城、南海、顺德区,市补助资金比例为20%,区财政承担80%;对高明、三水区,市补助资金比例为40%,区财政承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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