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2011~2012年度焦作市两定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总结暨表彰会召开。
据悉,今后焦作市将对医保定点单位(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定点单位审批将更加严格,违规或服务质量差的定点单位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据了解,目前焦作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73家,定点零售药店140家,定点社区门诊63家。记者了解到,今年焦作市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下一步,在定点单位的管理方面,焦作市将对《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进行修订完善,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尤其要明确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起定点单位的准入退出机制,改变过去进入容易退出难的局面。同时,将实行绿牌准入、黄牌约束、红牌退出的管理机制,把好入口,放宽出口,从审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监督。凡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群众不满意的,该取消定点资格的必须坚决予以取消。
“药店允许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更是违规行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晓敏严肃指出,凡药店陈列或经营日化用品等非药品的,一律取消定点资格。今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医保定点资格条件。尤其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严禁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药品上柜经营。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以药易药、以物易药、个人账户资金套现、重复检查等恶意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损害参保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定点单位管理办法,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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