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的保单中常规定一个等待期或观察期,等待期或观察期多为180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或观察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任。等待期或观察期结束后,健康保险责任才正式生效。
保险观察期定义
在健康保险中,观察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这几类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偿责任。从观察期的时限来看,在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6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一年。所谓等待期也称为免赔期间,是指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残、亡发生后到保险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
保险观察期介绍
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或免责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这些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如果是因为意外而非疾病导致的死亡,保险公司还是会履行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在保险条款中是有明确约定的,一般说来,投保人填写投保书,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保单开始生效。但对于健康险来说,就有一个观察期的设定。所谓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或免责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间段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承担保险责任。不同的产品责任观察期不同,如短期医疗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者1年。
专家介绍到,观察期主要针对疾病责任,有些公司对身故责任是没有设定观察期的。保险公司设定观察期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带病投保,因为投保人若患上一些较重大的疾病,身体会有一个渐变过程,并不一定是突发性的,反映到医疗保险上来,就是投保人在买保险时,连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种隐患,或者他事实上已经是一名“病人”了,如果刚投保,就因此发生医疗费用,要保险公司为其负责,是不太公平的。还有一种情况是投保人已经知道自己有病,企图通过保险来获得理赔,这种行为称为“恶意投保”,保险公司设定“等待期”也是为了防范“恶意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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