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健委联合省民政厅等单位制定了《江西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落实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治疗难度大、周期长、费用高、负担重的10个严重威胁健康的病种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并加大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救治及保障力度,10种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一、确定十种救治管理病种
记者了解到,我省对该两类病实施集中定点治疗管理,省卫生健康委指定部分省市级医院为四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的省级救治定点医院;
并组建两个由省儿童医院牵头的儿童实体肿瘤省级诊疗协作组,共同实施实体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
据了解,《方案》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
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
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水平提高,逐步扩大救治管理病种范围。
其中,持有我省户籍,且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有上述十种救治管理病种的0~18周岁(不含18周岁)患者,可按照自愿原则,根据《方案》纳入救治管理。
二、加强相关药品供应保障
我省还将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依规采购使用境外已上市且在境内获审批上市的新药,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
对救治病种相关特效药,适时采取带量采购,网上议价采购等方式,进一步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鼓励新药研发生产,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研发,对符合条件的抗癌药品、儿童用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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