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企业的医保福利政策来了!深圳参保企业可减免医保费了!
3月12日,深圳市出台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此次减免缓征政策惠及深圳所有参保企业,达70余万家,预计减免医保费90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支持。
3月12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5号),出台我市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
据介绍,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一减、一免、一降、一缓”。
一减
指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6%、0.5%、0.4%降为3%、0.25%、0.2%。
一免
指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我市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即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2%、0.1%、0.05%全免。
一降
指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执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即缴费费率由6%降为5%。
一缓
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延期缴纳期间,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减免期间参保人个人权持不变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
此外,减免期间,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参保人刷卡直接结算保持不变,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不变。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视为连续参保时间。如延缴医保费的,个人账户暂停划入,待企业补办补缴后再补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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