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没有不记名的意外保险的。现在市面上的意外保险在投保时都是需要给保险公司提供被保人的个人信息资料的。但是有些团体的意外保险是可以不记名投保的。按照保监会的规定,为了规避风险,减少理赔的纷争,少量的工程标为投保对象的建筑工程专属保险除外,其他的公司需要在团体意外保险业务中采用不记名的投保方式投保。正常情况下这种保险只给意外身故和残疾提供保障,如果是意外医疗责任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团体员工的不记名投保有一个最明显的好处就是,如果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在保险的有效期(这种保险的保期一般是一年)内,是可以变换被保人的,但是前提是没有理赔过的名额才可以更改。即是在保险期内被保的工人有辞职了,可以把他的保险份额换给新来的员工。如果已经辞职的工人和新来的工人的工作性质是一样的话,是不用多交保费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保险公司对此是有更换比例的限制的,一般更换比例的限制会在30%到70%之间。
不记名的团体意外保险是有一定的投保要求的。主要有以下两个:
1.正常情况下投保人数不能够少于5个或者6个人,对于风险类别比较高的团体投保意外保险的话,它的投保人数需要不少于20人;
2.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险期也是有限制的,保险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如果需要更长的保期的可以在保险期到期的时候再进行续保。
提示:建议在购买保险去专业的第三方平台保险网咨询,还可以与专业的当地保险代理人进行交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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