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又出新品,鑫福临门年金保险一上市就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那么,这款产品的投保规则是什么?保什么?不保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
国寿鑫福临门年金保险
一、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保障期间:15年
缴费方式:10年交
二、保险责任
1.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年金;
2.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年金;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君温馨提示:以上演示说明为本平台对上述产品的理解,便于保险从业员学习、交流、演示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为准。
君建议:不管是购买健康险还是理财年金保险,消费者都必须先通过专业的销售渠道或保险平台咨询了解清楚,最好是选中几家公司的几个产品做下对比,选择真正贴合自身保障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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