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寿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今天君要介绍的这款产品就是北京人寿推出的一款终身寿险---北京人寿京福世享终身寿险。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这款产品适合什么样的人群投保?都保些什么?
北京人寿京福世享终身寿险
投保范围
凡出生28 日以上(含28日)、75 周岁以下(含7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用户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款保险。
保障内容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含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含利息)*《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下列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含利息)*《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
(3)基本保险金额×1.035N-1,N=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保单年度数。
二、高度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含利息);
(2)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含利息)*《高度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
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释义)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前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君温馨提醒:以上演示说明为本平台对上述产品的理解,便于保险从业员学习、交流、演示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保单合同为准。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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