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人群:出生满28天-60周岁(包含28天及60周岁)
保险期限:1年
销售范围:中国大陆(除港澳台地区)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纸质保单
E生平安·百万医保障内容解读
一、医疗保障
1、一般医疗保险金:
1.保障条件: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30天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在中国大陆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治疗并发生合理且必要的下列费用:
1)住院医疗费用
2)指定门急诊医疗费用
3)住院前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
2.赔付规则:年度免赔额1万元,100%赔付(社保罚则60%)
2、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120种特定疾病)
1.保障条件: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30天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经中国大陆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出罹患恶性肿瘤,并在中国大陆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受治疗并发生合理且必须的下列费用,我们首先在上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赔付范围内赔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我们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我们依照下列约定给付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1)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2)特定疾病指定门急诊医疗费用;
3)特定疾病住院前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
2.赔付规则:年度免赔额1万元,100%赔付(社保罚则60%)
二、特色保障
1、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等待期30天)
保障条件:被保险人在30天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并在我们指定的特定医疗机构(指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对于其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我们按照约定进行报销,包括膳食费、护理费、医生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但本项责任下不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赔付规则: 0免赔,100%赔付,床位费限1500元/天;
2、恶性肿瘤国际二次诊疗(等待期90天)
保障条件: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90天等待期满后初次被确诊断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且被保险人同意在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人授权的服务商(以下简称授权服务商)安排下进行国际二诊,在会诊期间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我们按照约定保额内支付保险金。包括:国外专家诊疗费用、国内专家诊疗费用、咨询服务费用、翻译费用。
赔付规则:0免赔,100%赔付
亚洲特定医疗保险金(等待期90天)
保障条件:被保险人在90天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某种疾病,并且因该初次罹患的疾病需要接受合同列明的特定治疗,在经我们指定的授权服务商确认前提下,我们对于被保险人在治疗期内接受授权服务商安排的在除中国(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亚洲国家或地区的医院治疗所实际产生的符合通常惯例水平且医学必需的以下医疗费用,在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总限额和各单项限额内按70%的赔付比例赔付特定治疗医疗费用保险金,包含:床位费、陪床费和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护理费及门诊服务费、检查化验费、治疗及手术费用、转运费、器官移植相关费用、骨髓培养费用、再造手术费用、治疗直接并发症的费用、翻译费、远程咨询费。
赔付规则:0免赔,70%比例赔付。
三、附加服务
1、住院就医安排费用保险金
保障条件: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经过向我们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安排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范围内的医院住院治疗。由此产生相关医疗服务费用,我们将在本项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住院就医安排费用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不涉及免赔额亦不包括任何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医院所收取的费用。
赔付规则:保险期间内仅赔付1次。
2、恶性肿瘤第三方诊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二诊)
保障条件: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等待期满后,被保险人自其出生以来初次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罹患或疑似恶性肿瘤的,经过向我们的申请,可获取中国大陆境内三级甲等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疗专家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医疗检查报告作出的独立第三方诊疗意见。由此产生的专家诊疗费用,我们在本项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恶性肿瘤第三方诊疗费用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不涉及免赔额。
赔付规则:保险期间内仅赔付1次。
E生平安·百万医产品特别声明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本产品增设特别理赔处理方案:
1、对现有客户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的,开放理赔应急通道,对所产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理赔时豁免免赔额。
2、目前正处在等待期的客户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免除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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