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都是涉及合同的,比如说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等。买保险同样也离不开合同,而且保险合同也是投保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合同中的每条条款都关系到投保人跟保险人双方的利益。想了解一款保险产品,不单单是看宣传广告就可以的,你还要读懂保险合同中的条款。
保险条款的差异性对投保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如果出险要出险理赔的情况,那么保险公司要不要给予理赔,怎样理赔都是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来走的。如果说你本身对于保险条款完全不懂,甚至不知道自己买的什么保险,那么你将会很被动。所以了解产品,读懂保险条款很重要。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析下保险合同条款: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规定就是:“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具有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特征,并且保险合同的设定就是为了保护弱者一方的利益。争取做到保险双方的公平性为目标,因此对保险合同有相关的限制:
1、一旦对格式条款理解有发生争议的话,要按照通常的理解来解释,对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含有两条以上解释的,要对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做出解释,如果出现格式跟非格式的条款不一致的情况,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2、应当采用保险人所提供的格式条款来订立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合同中涉及到的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某项条款有异议,那么就要按照常理解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解释。如果说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出现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出对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利的解释。
二、保险合同涉及到哪些人
正常的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人有: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针对这四种人的理解可以参考以下案例来增加理解:
王先生去保险公司给自己的妻子陈女士买了一份寿险,并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儿子小王。
那么王先生就是投保人,作为承保一方的保险公司就是保险人,陈女士是被保人,而小王就是受益人。
《保险法》对以上四种人有着相应的权利跟义务规定:
1、投保人作为跟保险人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当做到支付保费的义务。
2、保险人在跟投保人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做到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保险合同要求承担应尽的理赔责任。
3、被保人可以是财产或者是人身,合同签订以后,被保人是受保险合同的保障,有保险金请求的权利,同时投保人也是可以成为被保人的。
4、受益人是投保人或被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拥有保险金请求的人,受益人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投保人或被保人。
三、关于保险合同的四个时期
1、犹豫期
这是在投保刚签订成立后的10-15天内,具体的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来决定。如果说投保人在这个时间内对于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不满,那么投保人可以将保险合同无条件的退还给保险人,但是如果是纸质合同的话,保险人会在退保时收取10元的工本费。
2、等待期
保险合同上面有明确规定对应的有效期,如果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起始前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很抱歉,此时的受益人是得不到保险赔偿的。在保险合同中对于这个时期称为等待期,像重疾险的等待期有90天,甚至部分的要180天。
3、宽限期
只有投保人未按时向保险人缴纳保费的时候才会出现宽限期,一般而言对于为按时缴纳保费的投保人,保险人会按照保险法规的要求给予60天的宽限期。但是只要在宽限期内,那么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只要有出险,保险人就要承担理赔责任。
4、中止和复效
如果说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按时缴纳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就会被中止。如果说保险合同终止后2年内,投保人有提出复效,且经保险人同意的话,就可以继续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
四、保险责任
所谓的保险责任,就是投保人花了钱之后,保险人能够给予哪些保障,这些保障就是保险合同的核心。一般而言保险责任分布在保险合同的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保险合同中的附表中也会有所提起。这当中包含了:保险类型、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免除责任及释义。
而保险公司在被保人出险的时候,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进行相应的保险理赔,这部分的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最应当注意的点。
保险合同涉及到的方面有很多,投保人应当认真对待,不仅要清楚保险条款要求,也避免自己失误而导致“违约”的情况出现。同时在出险的时候,也能够更好的判断是否处于保险合同理赔范围,能够更好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争取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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