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群众买保险想到的是到时出险的时候能够有一份保障,而有钱人的眼里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经济风险规避工具。你们是否有听过这样一种说法:“保险可以避税避债?”,这是保险代理人对于那些久谈不下或者做生意的客户就会抛出这样一句话。很多人瞬间感觉高大上了,觉得自己买的不再是一份简单的保险,更是一份财富规划。
保险可以避债?
说起保险避债说法,就得谈起《保险法》当中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非法的去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能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应得的保险金权利。”
尽管《保险法》中有规定了他人无权干涉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但是这条规定并不能作为避债的依据。现实生活中的债务问题要复杂得多,首先你要清楚你要规避的是谁的债务。一份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是可以是不同的人,甚至受益人也可能不止一个,所以要区分开来对待:
1、如果债务是投保人的
所谓投保人就是按期缴纳保费的,办理投保手续跟缴纳保费的就是投保人。同时投保人跟被保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这个时候又要区分开来看待了,如果说投保人跟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
那么投保人作为缴费的人,就拥有对保单的所有权,保单本身的现金价值、分红等收益都是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权益,是不能用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债务抵偿。那么投保人自己投保的保单能否规避自己的债务呢?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要注意,投保的保费来源是要合法的,不能以恶意避债为目的的投保。一旦出现类似情况,那么该保单就会被强制的执行退保,或者直接保险合同作废。当然退保的保费或者现金价值,也依然有可能用来偿还债务。
2、如果债务是被保人的
被保人就是收到保险保障的那个人,保险合同的存在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或者寿命作为保险标的,因为被保人通常可以享受到年金、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赔偿金。被保人所享受到的年金或赔偿金是可以不用去抵偿投保人或者是受益人本身的债务,但是如果是被保险人的债务就有可能被抵偿。
3、如果债务是身故受益人
被保人的身故赔偿金是属于受益人的,可以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但是必须在投保的时候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果说保险本身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身故赔偿金就有会被作为被保人的遗产处理,要进行相应的清偿税款跟债务。
——END——
保险确实是有“避债”功能的,但是非常具有局限性,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实现。
一份真正涉及到“避债”功能的保险计划,其中涉及到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保险金额等诸多方面的规划,如果想要实现良好的债务隔离效果,还是要有专业的人来做一份科学合理的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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