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受益人也是会被取消的,下面小益整理了被取消的几种情况,来一起了解下吧。
法定受益人,也称法定继承人。一旦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因为在这三种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时,可推定被保险人为自己的利益而投保,即以自己为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则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继承法》规定分配。
1、受益人为“法定”时的规定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或在合同中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可理解为被保险人未具体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即为其受益人。
2、受益人为“法定”的实践
在我国的人身保险实践中,由单位为其员工投保各种人身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发生保险事故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由谁来领取保险金,当事人之间常常发生争执。依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问题便迎刃而解。有的单位集体投保时,未经员工委托或许可而指定受益人为“单位”,这种指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仍为其法定受益人。
1、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
《保险法》第 64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只要发现指定的受益人有企图谋害被保险人等不轨行为时,即使原先已声明放弃其处分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仍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取消受益人的受益权利。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而死亡的
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而死亡,其受益权因此而丧失,该受益人的继承人不得继承其权利,保险金请求权归属于被保险人(另有约定除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可另行指定受益人,此时指定的受益人又谓之为“后继受益人”,最先指定的受益人为“原始受益人”。
3、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的
当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或推定同时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谁行使,世界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受益人申请保险金要以受益人尚生存为前提,若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往往推定被保险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订立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成为其遗产,由其继承人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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