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惨痛的事情之一就是伤害自己的亲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若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亲人的受伤甚至死亡,对于“肇事者”来说,那是痛心和懊恨的双重矛盾心情。本文案例简介:父亲倒车轧死一岁半女儿,从感情的角度来说,这简直是万分痛心的事。从法律和保险的角度来说,又该如何判定和理赔?下面请看详情。
一、案例详情
在2014年12月7日的时候,顾老汉因为家中翻建房屋,家里和屋外到处是建筑材料。顾老汉发现儿子在顾某的车子挡住了路,叫顾某把车挪一挪,这样能够拿放材料。而顾某当时正抱着19个月大的女儿在玩,听到了父亲使唤,就丢下女儿去挪车了,顾某没有注意到的是女儿居然跌跌撞撞的跟来,于是惨剧发生了。
女儿虽然及时送到了医院,可是回天乏术。顾某向涉案保险公司报案理赔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对车主家人人身伤亡,保险公司是免责的,保险公司不同意赔付第三者责任险,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
而且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保险公司坚持只赔付交强险,保险公司是拒赔商业三者险。之后顾某的妻子吴某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索赔保险金37万余元。
就在2015年7月14日的时候,法院港区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罕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庭审的时候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条款的规定就是这样的,如果出了事情需按照合约执行。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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