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费、高保障、保险金的给付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是定期寿险最明显的一个特点,与其说是特点,还不如说是定期寿险的优势。因为很多消费者正是冲着这一优势才选投定期寿险的。除此之外,定期寿险还有哪些比较显著的特征?
一、定期寿险的期限与类型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兼具储蓄和保障功能,具有增值收益的特点。
2011年,国内定期寿险市场上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由明亚保险经纪、中国人保和慕尼黑再保险联合推出的“精心优选”;
据业内专家分析,这款产品的推出将成为国内定期寿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品。
二、定期寿险的特征
(一)可以更新或展期的
许多1年、5年和10年的定期寿险库规定,保险单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即在保险期满时可以延长保险期限,不必提供可保性证据。
换言之,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把保险单展期。
倘若定期寿险单没有规定这项选择权,被保险人可能在保险期满时因健康情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人寿保险,因此规定这项选择权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定期寿险的费率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变的,但在每次展期时要根据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提高费率。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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