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定期寿险,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死了赔钱,定期寿险的官方定义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就是说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公司赔钱,没有,合同终止。寿险赔死亡,那到底包含哪些具体情况呢?
定期寿险条款里关于死亡赔付的部分一般是这样写的: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X日之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引文中的X代表观察期。)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以下这些内容:
1、意外身故没有观察期,生效或者复效后,发生就会赔付;
2、意外以外原因造成的身故,就有观察期。
不同公司观察期不一样,有90日的、有180日的、或许还有365日的。
你有没有好奇过,非因意外伤害原因的身故到底都有哪些?其实主要有3种:
1、疾病身故
2、自杀身故
3、宣告死亡
怎么没有自然死亡?恩,没有自然死亡,自然死亡是归到疾病身故里头的。
疾病身故
一般的疾病身故还是很好理解,自然身故呢,其实主要也是某个器官衰竭造成的,依然属于疾病身故。需要特别提出来的是:猝死,它属于疾病身故,不属于意外身故,要在规定的观察期之后发生才会赔付。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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