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2015年度全民医保保险费已开始征缴,逾期未能足额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下一年度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据市社会保险局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约150万城镇居民及在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了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按照郑州市规定,自即日起,省会所有全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凡在2014年12月20日前未能足额缴费者,2015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201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集中缴费期间,已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原郑州市商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除此之外,另外两类特殊人员缴费前则需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其中,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人员因故停保的,应先前往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续保手续。按照规定,郑州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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