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食让人垂涎三尺,对于吃货来说,简直是天堂,她们觉得只有美食是不可辜负的,看到吃的就挪不动脚。不过,大吃大喝容易食物中毒,简直是一大悲剧,伤身伤心伤钱。如果投保了意外险有木有用,能不能挽回点经济损失?下面,小益就给大家分析一下食物中毒算不算意外。
意外险承保因各种意外事件导致的意外伤害和伤亡。不过,它承保的“意外”可能和我们平常认知的“意外”有所不同。像中暑,我们一般认为是意外。但在保险业中,天气太热中暑是可预见的,所以不算“意外”,当然保险公司也不赔。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主要因素
外来
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突发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
非本意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非疾病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
那么 ,什么才是“意外”呢?食物中毒算不算意外?“意外”的四大条件为: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还有不是因为疾病引起的。满足这四个条件的意外情形,才算是官方认可的“意外”。虽然食物中毒具有“突发性”、“意外性”和“外来性”等特点,但并非所有的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承保范围。
1、集体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才会赔。如果是3人或以上集体中毒,保险公司会将其视为意外事故,赔偿意外医疗保费。
2、个人食物中毒,不算意外。如果是一个人乱吃乱喝,造成食物中毒。保险公司会认为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或者是感染了细菌,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所以,个人食物中毒不属于意外险赔偿范围。
小结:个人食物中毒虽然属于意外事故,但是意外险是不赔的。只有集体中毒,意外险才会赔。吃货们,大吃大喝,一定要注意健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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