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常买的个人意外保险一般是意外伤害保险,该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是小益发现不少的消费者在投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时会出现一些影响投保的认识误区。
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
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
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二、消费者对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认识误区
(一)错误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限制未成年人死亡的保险金额。未成年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工资收入。
因此未成年人的人寿保险金额是根据一个人的10年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大部分地区的儿童死亡保险不超过50000元。
在选择儿童意外保险时,家长应注意死亡保险金额的限制。如果保险金额超额,保险金额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二)错误二:不同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可以全部支付。
如果消费者从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保险,他可以向几家保险公司索赔。
但是人身意外保险分为两个部份:死亡伤残保险金和医疗费用,一般后者需要附加并要加收保费。
死亡伤残保险金是一种定额的保险金,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就可以向投保公司索取保险金。
而该保险金是按伤残等级来决定的,如果死亡可以索取全额保险金。
另外,医疗费用是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只能获得补偿,不能获益。
如果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可以在医疗费用的限额内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但是累计赔偿金额不能大于实际医疗开支。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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