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若发生事故,不幸去世,其家人朋友早期肯定是悲痛不已,并为其料理后事,没有过多的时间前往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那么若是在参保人去世后的近几天内没有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申请理赔,那购买的保险是否会作废无法理赔?不是的,保险公司还是很人性化的,对此,意外险还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规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那为何是180天?不是更早或更晚呢?
一、为何会有“180天身故理赔”存在的原因?
意外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事故的鉴定中,采取近因原则,即依据风险事故和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直接的因果关系,来确定保险责任。鉴定意外事故是不是发生伤残、身故结果的“近因”就成为理赔的关键问题。
在鉴定近因的过程中,如果时间太长,确定近因的难度就会随之增加,从而引起理赔纠纷。所以意外险的死亡赔付通常会要求一个期限,一般情况下是180天,目的是为了确定身故原因是此次意外。因此,意外险180天的理赔约定是为了减少理赔纠纷,规范理赔标准而设定的。
二、所谓的180天从何时开始计算?
从事故发生后的180天,而不是治疗结束后的180天。
保险公司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是以事故发生的时间点开始往后算的。因此,被保险人一旦发生意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告知情况,方便让保险公司及时备案。
按照条款规定,超出180天的身故,保险公司就不承担责任了,但其实,这并不是绝对的。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