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在湖南省湘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学期开始,全县在校中小学生将统一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元/人,实现每位在校的中小学生能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自2008年1月1日启动以来,学生参保人数逐年递增,2011年易俗河城区内有11000多中小学生参保,80多人次享受到待遇保障,发生费用50多万元,保险基金支付29万多元。2012年的学生参保自2011年9月1日开始,缴费标准20元/人年,参保者待遇享受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规定的范围内,8万元以内的住院可以得到不低于50%的报销;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可以得到50%的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无他方责任的意外死亡赔偿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每例为1万元,全县在校的中小学生可以学校为单位,并在学校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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