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傍晚,微风习习,落日余晖下带着自己的宠物散散步是一件很惬意的事,也是很美好的一个画面。但是宠物的主人若是不看好自己的宠物,很有可能对别人造成困扰和伤害,尤其是大型宠物。本文要为大家讲述一个案例,正是一直大狗对婴儿造成的伤害。
一、案例介绍
这是发生在2017年12月29日的下午,许女士抱着7个月的女儿在三亚市的居住地附近散步。突然一条大狗从许女士的背后窜出,还从胯下冲过,把许女士绊倒,以至7个月的女儿摔倒在地。造成头部、脸部、腿部受伤严重,这条大狗还咬伤孩子的左脚。
而医院出具的报告是:孩子左腿有股骨骨折,骨骺也损伤,留下后遗症。伤残的鉴定是十级伤残,会伴随终生。经过后续的手术治疗,情况不容乐观,接下来的两年内都要持续进行复查和治疗。事故发生之后,许女士夫妇把大狗主人冯显为告上法庭。
该案经法院审理,司法鉴定许女士女儿因摔伤,导致左股骨远端骨折,评定十级伤残。法院判决狗主人处冯显为赔许女士夫妇人民币10万余元。可是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冯显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在无奈之下,许女士夫妇在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是法院执行法官送达各种法定通知书等命令后,狗主人冯显为是口头答应处理,居然搬家了。这让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的执行陷入僵局。因为狗主人冯显为多次“忽悠”了执行庭,至于其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法院已经作出拘留决定书。
在12月7日,经多日的巡查探访,执行法警终于在狗主人冯显为的租房附近发现他的身影,在一家饭店成功将其控制,拘传至法院。真以为抓住就没事了么?其实不是的。被拘传到法院,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解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后,狗主人冯显为还是拒绝履行义务。
而最后,为维护司法的权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狗主人冯显为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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