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偿一代”)始建于2003年。由于该标准体系日益难以适应保险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保监会于2012年启动了“偿二代”建设工作,计划用3到5年建设起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该体系的核心是“三支柱”,包含了定量监管、定性监管和市场约束。
近日,保监会发文决定结束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双轨并行的过渡期,正式切换为“偿二代”。
任春生在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从2015年开始,“偿二代”顺利完成了四个季度的试运行。试运行平稳、风险可控、成效显现。
从行业整体看,“偿二代”下偿付能力保持充足、平稳;从公司情况看,“偿二代”能更好识别高风险公司,引导保险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理念、市场策略和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改善偿付能力。
对于“偿二代”正式实施后保监会的下一步工作,任春生指出,一是要完善保险业审慎监管体系;二是跟踪完善“偿二代”标准,通过监管升级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三是继续做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做好风险防范,守住风险底线;四是运用“偿二代”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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