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全搜索网讯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从今年10月1日起,衡阳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下调至0.5%。
据悉,此次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73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而作出的。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后,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将保持不变,不打折扣。
各县(市)区也将根据自己的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实际情况,在保障生育保险待遇不下降的前提下作相应调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