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车主们在投保完“必上”的交强险之后,还会再多加投保一些商业车险,最常见的就是: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我们都知道,投保车险就是为了车子在发生事故的时候解决不时之需。丁某正好就投保了这三种商业车险,然而在需要理赔的时候却发生了争议,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下。
一、案例导入
去年的一天凌晨2时,熊某驾驶的货车在昌金高速公路上正全速向广西方向疾驰。
突然,一声巨响过后,车身剧烈颠簸起来,车辆右前轮胎爆裂了。熊某与主车丁某商量后,决定自己动手换胎。
熊某将爆胎拆下,将备用胎装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掉落,重重地砸在熊某的左手掌上,顿时血流不止,当场痛晕过去。
丁某装好备用胎后,见熊某痛苦呻吟、脸色苍白,担心出现意外,立即调转车头将熊某送到南昌救治。经x线检查,熊某左手中指骨折,需住院医疗。
熊某是丁某雇请的驾驶员,丁某支付了熊某的全部医疗费用。熊某出院后,希望丁某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4.9万元。
丁某没有答应,熊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丁某一次性向熊某支付赔款4万元,双方对此赔偿纠纷互不追究。
二、车主索赔
丁某去年年初买了辆二手货车跑货运,为了方便业务,将货车挂靠在某汽车租赁服务公司。
丁某还按公司的惯例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
熊某刚受伤时,丁某想到自己的货车投保了,所以熊某住院后就开始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偿。
保险公司业务员查勘后却告诉他:熊某受伤的时候已经下了货车,不是在车上受的伤,熊某下了车就不能算是车上人员。
熊某因自身的过失造成自己受伤,保险公司是不可能赔付的。此后,丁某多次找到保险公司索赔,都没有结果。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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