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平台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尤其是在节假日前后,通过滴滴平台打车、拼车的人更多,同时,越来越多的司机也加入了网约车的行列当中,想着利用空闲时间多赚点油钱。车一多、人一多,就出现安全隐患了,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也大。本文所要介绍的车险理赔案例就与滴滴网约车有关。
梅州一位私家车主吴某于某日通过“滴滴”网约车平台接单,然后拉了一位客人。在某健身中心门前的路段,把行人洪某撞了,后果严重,造成洪某一级伤残!就目前来说,保险公司伤残评级是1-10级,10级最轻,一级是最重的,因此大家可以想想,被撞人洪某的情况是多严重。
因为涉及了严重的人伤事故,而交通部门判定,“滴滴”司机吴某是全责,行人洪某无任何责任。之后吴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50万的三者险。保险公司了解了该次事故的具体情况后,做出理赔交强险,商业险拒赔决定!
拒赔理由是:吴某从事网约车行为已经构成营业行为,改变私家车的使用性质而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其给车子投保的商业保险是私家车保险。而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只需要赔付交强险,商业保险拒赔的。
所以被撞人洪某把“滴滴”车主吴某和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并且索赔200万!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吴某私家车从“滴滴”平台接单后,具有营运的性质,保险公司只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商业险范围内是不负责赔付的,要求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12万元,而滴滴车司机吴某需要赔偿洪某145万。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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