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5月9日获悉: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对机动车副驾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进行电子抓拍的公告:
自2020年6月1日起,电子警察将对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公安部《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总体部署。
因此,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电子警察将增加“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全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全天进行自动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自觉守法,文明、安全行车。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