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矿山职工都要有工伤保险
省劳动保障厅、省煤炭工业局等部门今日联合公布,到今年年底,我省将基本实现所有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为广大劳动者撑起职业“安全网”。 这也是今年省政府要办的12件实事之一。
从现在起,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调度督办机制,对未参保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调度督办,企业新招用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必须全部参保。对已参保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是稽核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对稽核欠费的工伤保险进行追偿;少报或瞒报职工人数和职工工资总额的,责令企业补办参保手续、补交欠费;拒不参保或中断参保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能在期限内改正的进行处罚。
同时,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安监、煤监等部门把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换发、年审的必备条件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不予颁发、换发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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