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82岁陈大爷想到川西玩一圈,参团旅游未果。了解到,旅行社考虑到陈大爷年纪大,提出有人陪同才可以报团,但大爷执意要独行。双方闹得很不愉快,报了警。最终,陈大爷答应回家和家人商量。
从表面上看,重庆这家旅行社拒收82岁陈大爷,有点不近人情,存在歧视老年人之嫌。殊不知,旅行社也是企业,有经营自主权;为了规避风险,拒绝70岁以上的老人参团旅游,也是在行使经营自主权。更何况,一些旅行社受自身条件限制,不具备接受高龄老人随团旅游的能力;从这一点来看,旅行社拒收82岁陈大爷,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对老年人的一种保护。
众所周知,组织游客出行,本就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老年人又是高风险人群。一般的旅游公司,不具备保证老年人安全出行的能力,为了降低成本,不得不予以规避。由此,也令旅行社和保险业的一个“潜规则”浮出水面―――70岁老人出游,“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多不保不赔。可见,旅行社拒收老人,折射社会保险服务短板。随着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有能力旅游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保险产品的设计,最终得落实到消费者的需求和人性化的原则上。因此,拒保高龄老年人的“潜规则”,肯定是行不通的。2013年,作为一项优待政策,北京市推出“老年意外伤害保险”,主要经营模式为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导,政府托底。除了北京,杭州、上海等地也推出类似的“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这些做法都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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