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这么多年,今天我终于有了职工医疗保险啦。”原铜鼓县印刷厂的郑师傅拿着自己崭新的职工医保证激动地说,“单位一改制,因为我不符合条件,一直参加的是居民医保,真要感谢政府,没有忘记我们这些下岗老工人”。
为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铜鼓县秉着“好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从今年起,将全县企业改制破产时,距离退休年龄还差五年以上、现在已退休的职工和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由县财政兜底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畴,从而有效解除了这些困难群众住院看病的后顾之忧。据统计,目前,铜鼓县共有企业改制破产时“五年外”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3752人,县财政每年补助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共计3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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