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5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申报登记及缴费工作现已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其中单位缴纳6%,职工个人(不含退休人员)缴纳2%。另外,参保单位及个人还需缴纳大病医疗基金每人每月8元,其中单位缴纳5元,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缴纳3元。
各单位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8月3日至8月7日财政系统卫生系统8月10日至8月14日林业系统农牧系统
8月17日至8月21日水利系统党政机关
8月24日至9月2日教育系统
9月7日至9月11日其它单位请各参保单位务必按规定及时办理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以确保本单位参保职工能够正常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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