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两会已经进入倒计时。2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讨论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过去一年,我国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对于保险业而言,去年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的情况如何?
拓展风险保障功能稳步推进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
对于如何“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新立曾表示,风险保障功能为保险市场所特有,构成了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内含价值,也成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最主要内容。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可以从产品种类、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产品创新等多方面进行拓展。
对照上述维度,保险业在拓展风险保障功能方面,既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探索了“自选动作”。
在保障额度方面,保险业在2018年实现了稳步增长:为全社会提供保险金额6897.04万亿元,同比增长66.23%。其中,产险公司5777.37万亿元,增长90.65%;人身险公司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1119.67万亿元,增长0.10%。面对自然灾害,保险赔付依然是人们恢复生产生活重要的资金来源。比如,“蔬菜之乡”山东寿光去年8月遭受台风发生洪涝灾害后,保险业支付赔款达10.85亿元。总体来看,去年保险业赔款和给付支出12297.87亿元,同比增长了9.99%。
在产品种类方面,针对多样化的风险,保险业提供了与风险相匹配的保险产品与风险保障方案。比如,2018年10月通车的港珠澳大桥,在创下多项世界记录的同时,建设伴随着自然灾害、热带气旋、船舶碰撞、不可预见的地质灾害、意外施工事故、设计错误等巨大的工程建设风险,其投保金额高达278亿元,创下迄今为止内地单个工程保险标新高。而在由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4.07 +10.00%,诊股)产险等公司共同组成的共保体的风险管理下,港珠澳大桥建设过程没有出现大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实现了海上零死亡、零污染、零事故。
又如,去年5月,阳光财险报批的个人房屋抵押经营贷款保证保险(五年期)(2018版)获得银保监会批复。此款产品正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症结,为小微企业贷款增信。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累计为50.27万家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助力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658.50亿元,成为小微企业融资不可忽视的工具。
正如刘新立所言,风险保障功能为保险市场所特有,构成了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内含价值,也成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最主要内容。因此,在风险保障方面保险业将继续拓展。
对外开放超额完成任务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在这一方面,保险业去年超额完成了任务。
去年4月27日,银保监会表示,将尽早推动多项开放措施落地,涉及保险业的有: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当日,《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落地,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资一致。
随后,上述措施在2018年相继“开花结果”:上海保监局正式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办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换证手续,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大韩再保险公司筹建分公司;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获批,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教授朱俊生对《金融时报》表示,扩大对外开放,可以促进保险业转变经营理念,随着外资保险公司对于中国保险市场渗透度的提升,其审慎经营理念的影响将逐步扩大,在长期保障业务发展方面的经验将会外溢,从而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另外,扩大对外开放将推动保险市场深化改革。外资保险公司不仅提供了产品与服务,促进了市场竞争,而且也带来了关于保险经营的基本常识以及国外保险经营的惯例,有助于中国保险业形成改革共识,从而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改革。
据记者了解,银保监会今年将继续推动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提升银行业保险业全球竞争力,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四年提及“出口信用保险”,要求“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
据海关总署披露,2018年,我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较2017年分别压缩56.36%和61.19%,超额完成年内压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的目标。与此同时,通关成本大幅下降,60多万家注册外贸企业受益。
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是口岸营商环境两大重要指标。而在重要指标压缩、下降的背后,也有着保险的身影。
来自中国信保的数据显示,2018年,该公司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全年承保金额达6122.3亿美元,同比增长16.7%;服务支持客户10.5万家,同比增长21.7%;支付赔款19.5亿美元,同比增长42.5%;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融资3269.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4814亿美元,同比增长16.6%;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新增承保金额246亿美元,同比增长2.1%。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险企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多方位围堵险企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漏洞。
上证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1月监管部门开出的82张罚单中,46张罚单剑指保险中介机构经营乱象。梳理罚单缘由不难发现,虚列费用成保险中介机构违规“重灾区”。而中介机构虚列费用往往又与合作险企脱不开关系。
为此,与以往对保险中介市场的整肃规定不同的是,这次规范将整肃的重拳指向了与保险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的险企,强化了险企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
银保监会表示,《通知》的核心原则在于明确险企中介渠道管理必须做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到位、信息系统健全,建立内部合规审计监督,强化险企对中介渠道合作主体的业务合规管理责任。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险企要加强对合作中介渠道主体的管理,如应当与合作中介渠道主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落实对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性的管控责任,及时要求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险企应当加强银行、邮政、车商等保险兼业代理渠道管理,承担业务合规性管理责任,建立定期数据核对机制,确保保单信息真实性等。
《通知》还要求,险企必须要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如险企应当在总部设置中介渠道业务条线管理部门和专岗,总部管理层应当设有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并向银保监会报备;险企应当建立中介渠道业务合规审计制度,健全对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的合规审计,形成完善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等。
此外,《通知》还圈定了险企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中介渠道业务时的九“不得”。包括:不得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予中介渠道业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主体,通过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不得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构保险合同、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
据了解,银保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险企中介渠道业务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险企、保险中介渠道业务相关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银保监会表示,《通知》通过强化对险企中介渠道业务各条线的监管,加强对中介渠道相关主体的全流程监管,涵盖保险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有利于进一步筑牢防范中介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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