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优享】一款靠抢才能拥有的好产品!保160种疾病,最高三次额外赔付,3月限时售!
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全国癌症统计数据显示,平均每天超过1万人、每分钟有7人被确诊为癌症。同时,随着医学的高速发展,大部分重疾都能治愈,据保守估算,目前恶性肿瘤治疗康复费用约在8-50万之间(含住院、手术、治疗康复费用)。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如何准备这笔费用?
或许你需要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太保巨献——金诺优享重大疾病保险,
开春面世,仅限3月销售!
金诺优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多达105种重大疾病保障和55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障,特定疾病保障最多可给付三次,均为额外给付,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障不受影响,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另外,相比金诺人生最长20年的缴费期,金诺优享现在只要交19年即可保终身,相当于少交一年保费。
现在,让我们再来仔细了解一下这款的产品特色是什么?保障范围怎么样?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保说明
投保年龄:
男性:出生满30天至46周岁
女性:出生满30天至51周岁
交费方式:19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基本保额:每份10000元
产品特色:
105种重疾保障,保障更全面:
金诺优享包含105种重疾保障,范围更广,保障更全。
55种轻症保障,最高三次赔付:
金诺优享包含55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障,若被保险人不幸发生约定的轻症,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每种轻症仅限给付一次,轻症给付以三次为限,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重疾保障。
随意规划,更多选择:
金诺优享产品后期现金价值较高,客户可以灵活安排。
投保示例:
王先生,30岁,国企员工,有较强的风险保障意识,为自己投保金诺优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0万,年交保费14100元,19年交清。
王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合同生效180日后※,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注:未成年人身故/全残保险责任有所不同)
2、重疾保障:合同生效180日后※,如王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特定疾病保障:合同生效180日后※,如王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轻症),给付10万元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若王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其他特定疾病(每种特定疾病仅限给付一次),再次给付10万元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累积三次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4、保险费豁免:合同生效180日后※,若交费期内,王先生不幸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轻症),除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以外,还可以豁免后续保费,豁免保费视同已交。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保障责任有所不同,详情参阅产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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