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银保监会发布的新通知沸沸扬扬,大家是否都清楚了解到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收集到的关于银保监会的最新保险新闻相关资讯吧。
一、银保监会:前7个月银行业保险业运行稳健
银保监会昨天透露,今年前7个月,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运行稳健,风险总体可控,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提升。具体来看,前7个月,金融机构用于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0.8万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总体稳定、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保持在合理区间,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持稳定。此外,今年前7个月,监管机构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239家次,罚没款合计近6亿元。
二、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有新规
商业银行保险产品“销售误导”现象有望得到破解。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银保新政《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引导银行在销售代理保险产品时,应将保险产品“卖对人”。银保新政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保险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银保新政对两类客户做了明细规定:对低收入人群(投保人年收入低于当地最近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龄人群(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缴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这意味着,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将被剔除在外,只能向上述两类人群销售传统型保险产品。根据规定,给上述两类人群销售银保产品时,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当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通过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三、银保新规喊停“小账”误导销售行为或消失
引发业内关注的银保“小账”潜规则,或将成为过去时。8月27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已于近日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于手续费支付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首次提出佣金统一结算。《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取得的佣金应当如实全额入账,加强佣金集中管理,合理列支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佣金,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商业银行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支付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与此同时,《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销售渠道优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的核心技术优势,在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持续调整和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结构,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从具体险种保费占比来看,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保险代理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而对于银保渠道中,时有发生的“存单变保单”等误导销售行为,《办法》亦明令禁止。其中,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不得有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简单类比,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将不确定利益的保险产品的收益承诺为保证收益等行为。《办法》明确了银保渠道的发展方向,可有效引导银行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产品,充分发挥银行的销售渠道优势。“让客户悉知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并明确相关指导原则,避免客户存款诱导为保单,形成不良影响。”
好了大家都了解小编今日为大家收集来的银保监会相关保险新闻资讯了吗。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加了解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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