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保险行业迎来一项政策重磅利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一条规定,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保险公司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进项抵扣问题得到“官方认证”。
经过车辆修理劳务进项抵扣政策落地后的两个申报期,保险企业纷纷晒出了新政出台后的“红利账单”。据估算,政策落地两个月,深圳全市各保险公司新增车辆修理劳务进项税额约9000万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保险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了赔付成本,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在此公告推出之前,各地税务机关对这一问题没有统一的执行口径,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很大困扰,从而导致部分持谨慎原则的保险企业赔付成本居高不下。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经理孙洋表示,公告的出台是一场及时雨,让保险企业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充分盘活了保险企业的资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随着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逐步落地,由于保险公司可取得进项发票税率下降,导致进项税额减少,而保险企业本身税率未变,使得许多财产保险公司税负不降反增,保险行业的增值税改革始终无法迈入深水区,公告的出台可谓是给保险企业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自金融业全面推行“营改增”起,多次就车辆修理劳务进项抵扣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税企座谈会深入了解这一问题对保险企业的影响,并通过多种渠道反映企业诉求,时刻保持对此问题的敏感性。公告出台后,该分局保险行业主管科室税收管理三科迅速反应,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让更多保险企业尽快了解政策要点与系统操作规范,保证所辖保险企业应享尽享该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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