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保险的资讯层出不穷,大家是否都清楚一二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收集到的最新保险新闻资讯吧!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业内看来,新规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健康管理服务与合作”的规定,并针对旧版中对健康管理服务成本合计不得超过保费12%的要求,将该比例调整至净保费的20%,并指出超出限额的服务应单独定价并在合同中明示。
“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既是机遇,更是对健康保险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泰康人寿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黄新平表示,新《办法》重新定义了健康保险的功能,即为客户健康水平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新规鼓励保险公司将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鼓励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服务机构合作。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下一步,如何对健康管理服务进行标准化或专业化的管理是行业共同努力的目标。
“这既是机遇,更是对健康保险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在黄新平看来:“传统的健康保险产品只考虑承保风险因素,而与健康管理结合则要求保险公司在更大的平台上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服务,既要建设自身的服务能力,也要搭建平台,选择优质的服务商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管理要求更高。”
与寿险相比,健康险受医疗卫生、健康水平相关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更大,产品的定价、责任和保障期限会受到制约。由于缺乏费率调整政策的明确支持,保险公司在设计开发医疗保险时,只能开发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六年内)的医疗保险产品,用停售老产品升级新产品的模式应对未来的医疗通胀和医疗技术进步导致的医疗费用高企。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用的相互制约,成为了此前医疗保险产品发展的桎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规明确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为健康险产品向多元化发展提供了解决之道。
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长期可调费的保证续保产品形态与国际健康保险接轨,给经营长期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了应对长期医疗通胀等赔付风险的制度保障,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保险公司先前不敢尝试开发长期医疗产品的问题,推动了健康险产品向多元化发展,解决短期险扎堆、同质化等问题。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续保权利,提供了灵活的长期健康保障,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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