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续保缴费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及续保缴费时间:2015年8月1日至12月15日。
二、缴费标准: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8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60元。政府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00元。
三、首次参保: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在城区内23所公立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四、续保缴费:
1、持社会保障卡到农业银行或海峡银行任意一网点柜台办理现金缴费。
2、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医保中心签订《个账代缴协议书》,使用个人账户基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
3、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到我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参加居民医保的亲属办理个人帐户代扣缴费。
4、持农业银行卡和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办事大厅的自助缴款机上刷卡缴费;
5、个别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参保居民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镇街、社区办理续保缴费。
相关居民医保政策可登陆福州医保网站了解或拨打福清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5267395 85877389
特此通知
福清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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