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关于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免责期的有关通知

loadingloading
[提要]职工医疗保险自2011年实施潍坊市级统筹以来,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潍坊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对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

职工医疗保险自2011年实施潍坊市级统筹以来,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潍坊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对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免责期等做了明确规定,我市人社部门每年都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公示,但仍有部分单位、职工不按规定执行,出现欠费情况,现对相关规定做进一步明确:
一、单位、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费,欠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重新缴费时,应一次性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补缴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补缴期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在3个月以上的,无论是一次性或分次补缴时均免收滞纳金,补缴期内,只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并补划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不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重新缴费时,视为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
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档案托管人员,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费。欠费在6个月以上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年度起始月份为4月份,10月份以后缴费即为欠费6个月以上),重新缴费时,不管是否补缴欠费,均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
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