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问近日,有网友问:合江县城居民现在可以补缴2015年的城乡基本医保吗?就是一年两档,90和220元那个医保。
合江县人社局的回复:网友,你好!关于你咨询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是否还能补缴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4〕43号)、《泸州市人力资源、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4〕48号)文件要求,2015年起全市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分两个档次缴费。2015年的缴费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前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个人出资费用(以后年度的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间预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续保缴费的,享受待遇将有180天的等待期。新参保的城乡居民,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跨年度的,应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才能按时享受待遇;只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待遇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满180天后享受。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以内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但其母(父)亲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可随参保母(父)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父)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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