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工伤保险基金压力与风险问题,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维护基金的安全运行。2015年1-5月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723万元,支出24738万元,当期结余7984万元,预计2015年底工伤保险基金将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1. 探索工伤预防工作机制,降低工伤事故数量,减少基金支出。
2014年初,在对全市工伤事故信息准确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工伤预防由部门工作提升为政府工作,在没有另外增加工伤预防费的前提下,推动了工伤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工伤事故,尤其是工亡案件的发生量有所下降。2014年全市的工伤数量和工亡数量比2013年度降低近10%;今年1-5月,则比上年同期降低近20%。
一是建立工伤预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本级成立了由人社部门牵头,安监、公安、住建、交通、卫生、工会、财政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构。各县(市、区)成立了由县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二是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定期将基金收支、工伤认定及工伤死亡情况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
三是开展职业安全与健康培训。2014年以来,市人社局采取市县分级负责的方式,启动了针对钢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装备制造等工伤事故高发行业的工伤预防系列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认识,调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加大投入的积极性。
2. 加强内控管理,减少基金不合理支出,加强关键环节管理,保证工伤认定的公平公正。
2015年4月,市人社局印发文件,对工伤认定调查的范围、时限、程序、方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工伤认定调查专业人员队伍,扩大了调查的范围,提高了调查的质量和水平。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环节,建立了集体审议会议制度,每周由主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例会,工伤保险处、政策法规与群众工作处、市社保局、局法律顾问等机构和人员共同审议疑难、争议和死亡工伤认定案件,集体分析案情,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环节,建立工伤认定案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与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机关的联系沟通,提高了工伤认定决定的准确性、合法性。
3. 严格执行鉴定标准,提高鉴定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面检制度,认真执行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保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与唐山市协和医院共同创建“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基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建立重度伤残职工和异地农民工参检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
4. 加强收支管理,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在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从基金“收、管、支”三个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入手,查找风险点,完善业务经办各个岗位和业务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制度。
二是严格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把好基金支付关口。通过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检查验收,严格转院审批手续,杜绝过度医疗和购买药品“搭车报销”等行为,今年1-5月份全市共审减大额医疗费用1232万元。
5. 建立工伤保险信息化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程序。
2014年底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和行政、经办、鉴定机构间的网络互通和联网运行,依托“河北省工伤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各项业务的办理进度。
6. 调整浮动费率,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多次调整各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
2014年初,将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大于1的二、三类风险企业的缴费费率上浮为基准费率的150%,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增收1亿多元,保证了基金的平稳运行。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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