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号,我们从湘潭市人社局获悉,我省今年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后,缴费单位和个人“减负”明显。其中,湘潭今年可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减少缴费共计6000余万元,其中职工个人最少可少缴72.45元。
今年以来,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上,失业保险充分发挥了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而根据省人民政府最新的决定部署,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
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湘潭市就业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谢毓:这次下调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减轻企业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上的负担,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数目比较大。这位负责人表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湘潭今年可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减少缴费共计6000余万元,其中职工个人最少可少缴72.45元。但减少缴费后,职工在出现下岗失业的情况时,相应的待遇会不会也跟着变差呢?这位负责人笑着向小编表示,这完全是多虑了。
湘潭市就业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谢毓:待遇不仅不会降低,而且我市还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
小编从人社局失业保险发放窗口了解到,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在系统中调整。调整后的失业金当前标准为:城区范围内,由年初的每月1112元提高至1181.5元;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由年初的每月1000元提高至1062.5元,每月分别提高69.5元和62.5元。而关于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的政策也将于下个月开始正式执行。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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