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ZG保险行业协会和ZG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0年6月1日,ZG保险行业协会和ZG医师协会联合公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0年11月5日,ZG保险行业协会和ZG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重疾新规)。
《重疾新规》发布不久后各家保险公司陆续发布了自己的“重疾险择优赔付”新闻通稿,表达的一致意思是:客户凡是购买了“07版重疾险疾病定义规范”的重疾险,客户一旦发生重疾,在理赔的时候,将会按照“重疾新规”和“07版重疾规范”中定义更宽松的标准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给客户做出这么大的福利大放送呢?
原因就在于《重疾新规》相对于“07版重疾定义规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对于客户来说,疾病定义变化有好有坏,好的方面的变化有以下5个:
1、过去很多需要开胸开腹的手术,现在只需要进行微创即可。比方说,心脏搭桥术和心脏瓣膜置换术,过去要开胸,现在只要切开心包即可;主动脉手术过去要开胸或者开腹,现在胸腔镜腹腔镜手术也可以的;
2、部分疾病的定义中引进了心理诊断;比方说,阿尔茨海默病,07版定义只有一个要求: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 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新版定义中就引进了认知能力测试;
3、首次引入了“轻度重疾”(轻症)的概念,虽然现在重疾保险都有这个概念,但是并不意味着定义概念是统一的。而新版的重疾定义,统一了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三种轻度重疾的定义;
4、增加了三种重大疾病,如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5、限制了保险公司未来无限扩充疾病数量,而拼凑疾病数量,比方说,把同一个定义的疾病,使用不同的名称分别统计等。并且规范了部分疾病的定义。
对于客户来说,变差的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
1、恶性肿瘤的理赔几率下降了。首先是I期的甲状腺癌,被踢出了恶性肿瘤的行列,进入了轻症的范围;第二就是恶性肿瘤的定义不仅要符合ICD-10的定义标准,同时还必须在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 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
2、部分疾病的理赔标准更加明细化,指标化:比方说急性心梗的定义标准,从07版的模糊描述,变成了具体指标,一旦成为具体指标,在理赔的时候就不会存在争议,客户从可赔可不赔的模糊地带,可以获得理赔的概率变成了0;
3、部分疾病的定义指标变得更加严格,比方说严重原(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从07版的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 30mmHg,变成了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 36mHg。
4、三种法定的轻度重疾(轻症)的理赔标准严格限制在了基本保额的30%,而现在行业内的主流赔付比例从20%-60%不等,个别公司高达保额的70%。
所以,基于,现在的定义的变化原因,各家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理赔,哪个版本的定义对客户有利就按照哪个版本的定义赔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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