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身边最贴心的企业法务智囊团,关注我们妥妥没错!问文某在某公司承包的矿区从事钻工工作。2013年1月24日凌晨5时许,文某作业时,不慎被垮落的岩石砸伤,被诊断为右手环指挤压伤、右环指末节缺损、右小指神经血管甲床损伤。
2013年5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文某为工伤。而,公司并没有给文某缴纳工伤保险。请问,公司应该支付工伤费用吗?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其保险待遇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公司应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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