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最新政策,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238元、224元、211元、198元、185元和158元。调整后的各级伤残津贴,在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均不低于2013年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类,每月分别为2149元、1719元、1289元。
长春市还调整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工亡职工配偶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6元,其他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9元。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