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媒体报道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深圳社保局没有违规,也没有挪用资金。”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深圳社保局动用500万社保基金开办公司一事,深圳社保局在昨日再召开记者会,该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做如上开场白。
他强调,按1992年的深圳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和1994年的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深圳社保局开办物业公司的注册资金来自工伤保险基金,所以与劳动部1993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养老金管理规定没有抵触。
开公司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不抵触?
昨日,黄险峰介绍,1992年《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号)明确了社会保险机构可运用社会保险资金进行安全有效的投资,使社会保险资金得以保值增值。1994年5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以用于有利于本基金保值增值的投资”。他说,媒体提到的劳动部于1993年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是针对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原社保局用来开办物业公司使用的注册资金来自工伤保险基金,与该文件没有抵触,注册成立社保物业公司没有造成基金损失。
记者提问,如果这样说,那么是否现在政府部门开公司也是合法合规的呢?黄险峰的回答是“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历史遗留问题。”
不能算社保局开宾馆和发廊?
黄险峰说,社保物业公司开设宾馆是其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物业公司不亏损、正常运营才能避免长期依赖管理费的不断投入。发廊是宾馆的配套设施,宾馆一直以来都对外营业。因此,不是社保局开宾馆和发廊,而是物业公司在经营范围内的正常经营开宾馆和发廊。
对于社保局是否在宾馆的盈利中有分红等问题,社保局负责人曾表示,物业公司当年投资的500万元已经收回,物业公司与社保局并无资金联系,不存在分红的问题。
据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社保物业公司由社保局出资500万元持股70%,且据黄险峰的介绍,社保物业公司开办以来经营稳定,没有负债和对外担保,1999年原社保局停止提取管理费。那么,在客观上,这家社保物业公司就是出现有政府部门出资、却不用上缴利润的“双重利好”。
那么,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物业公司的资产总量是多少?面对几家媒体的多次追问,黄险峰表示“目前了解到的是物业公司没有亏损,但资产与盈利等数据需要通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才清楚。”作为公司的大股东,物业公司每年的利润是多少总要报给社保局吧,黄险峰表示,此事可以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问一下,但直至昨晚10时,记者也未得到一个概况的数字。
物业公司何时剥离有无时间表?
在4月22日,社保局曾向媒体介绍,由于历史原因,社保物业公司未纳入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事业单位划转范围。2008年劳动保障局就社保物业公司问题专题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对该资产的处置建议。但对社保物业公司资产性质认定和清理剥离工作至今尚未完成。
昨天,黄险峰说,因为物业公司资产是干净、清楚的,没有公职人员在其中任职,所以如果上级批准,将可以很快完成剥离。
既然很快完成剥离工作,物业公司到底何时剥离,有无时间表?黄险峰说,因为涉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整合,此事研究了几年,也没有新的进展,“问题不在社保局”。记者问2008年之后,为何不再次向上级提出物业公司资产的处置建议,黄险峰回答:“这不符合行政行文规律。”
为确保社保卡的信息安全,业务仅提供给社保物业公司?
昨天,记者提问,社保局将社保卡信息核对工作交给物业公司,是否走招投标程序?黄险峰回答,社保物业公司除了社保热线的答疑工作之外,还承担了社保卡的信息核对工作,这两部分因为都要涉及核心数据,为确保社保卡的信息安全,业务仅提供给社保物业公司,如果采取政府招标,可能出现信息泄露和工作不连贯的现象。
黄险峰说,去年深圳办理了280万张社保卡,每张卡收费20元,其中制卡商制卡费用为每张11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始加密费为每张1.5元。那么,由此可以推断,将有部分费用剩余,其中的若干费用很可能给了社保物业公司。那么,金额是多少呢,在记者的追问之下,黄险峰一直没有直接提供相关数字,只说这项业务的付费每年会“根据服务量计算”。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